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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轮协会仍在"豪夺"码头费 中国货主要用法律武器
    发布时间:2006-08-04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中华工商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对于班轮公会继续对中国货主收取“码头作业费”一事(详见本报6月21日二版《谁来支付“码头作业费”成了悬案》一文),记者日前再次进行了采访,江苏货主协会副会长费泽山告诉记者,由于中国货主多方奔走呼吁,仍未能彻底解决“码头作业费”的问题,江苏货主协会已经决定联合中国货主,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停止支付“码头作业费”并退回多收的那部分费用。
  费泽山告诉记者,虽然中国政府已经确定“码头作业费”是运费的一部分,但是班轮公会依仗在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中的垄断地位,依旧强制收取中国货主的“码头作业费”。
  费泽山称,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和班轮运输条例,班轮运费中已包含了码头装卸费,班轮公司在运费之外强行加收码头作业费是重复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这样的额外征收,无端地增加了出口贸易成本,降低了中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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