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邮 箱 论 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行业情报首页 |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家电 | 房地产 | 互联网

资讯专栏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房地产

北京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 未达成协议不能强拆
    发布时间:2006-08-04   来源网站:people   来源媒体:京华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8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拆迁现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记者昨天在市建委拆迁信息网(bjchaiqian.bjjs.gov.cn)上看到,为打击拆迁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明确规定除经依法裁决并由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外,在拆迁当事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先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根据《办法》,拆迁现场将实行拆迁人负责制。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在拆迁现场管理上,拆迁人须对拆迁现场依法、文明进行评估、拆迁服务、房屋拆除施工承担主要责任。另外,拆迁人应当确定拆迁现场的管理责任人,并报区县建委。
  《办法》8月1日实施后,拆迁人和受托单位若顶风作案,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建委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还将记录拆迁人及受托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总开发规模近200万平方米 津滨轻轨沿线地产升温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明年经济结构调整方向
     中国银行业今起向外资开放 市民短期内暂难受惠
     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揭晓 天津位列前三甲
     中国入世五周年直击 银行业今起对外资全面开放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4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012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