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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地税官员暗示:国税总局108号文件执行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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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8-02
来源网站:soufun 来源媒体: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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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由于与房管等部门在一些房屋关键交易数据方面的“沟通不畅”,成都市地税局一位主管官员暗示,昨起实施的国税总局108号文件,即关于二手房交易强征个税的文件(下称“文件”),在贯彻、操作的层面上并不乐观。
成都市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一官员昨天接受《第一财经日报》电话采访时说,贯彻执行文件其他款项并不存在多大问题,但难处在于,文件第三条“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以及第五条“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该官员说,由于基于一个庞大房屋交易量的原因,实践中,税务部门很难就“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和声称“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的那些交易的真伪,进行一一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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