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经济 |
|
| 粤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出台 最高补偿103.28万/顷 |
|
|
发布时间:2006-08-01
来源网站:dayoo 来源媒体: 南方日报网络版
点击次数:
|
|
【文章简介】 |
笔者昨日(7月31日)获悉,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正式印发实施了《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从2006年7月25日起施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今后各地征地补偿不得低于《标准》,低于《标准》的征地将不予审批。各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具体制定本地区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标准》的颁布实施,是我省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是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建设的重大突破。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是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一项核心内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我省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我省征地补偿标准。
《标准》把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20个地级以上市的23个县级市、41个县、3个自治县和48个市辖区归入十个类别中,并编制了详细的《分类表》。《标准》和《分类表》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一般2-3年调整更新一次。 |
|
|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
|
| 相关连接: |
| ◆ 中移动"严打"违规SP花样翻新 声讯业务难监管 |
| ◆ 中冶集团有意通过IPO募集资金 集团高层守口如瓶 |
| ◆ 中央培训干部力度加大 高干培训走向国际名校 |
| ◆ 中国计划用15年时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
| ◆ 中广核岭澳核电站核燃料组件国产化获重大进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