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邮 箱 论 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行业情报首页 |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家电 | 房地产 | 互联网

资讯专栏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商品房转让装修费可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06-07-27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信息时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从8月1日起,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其中,商品房转让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允许扣除的最高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中移动"严打"违规SP花样翻新 声讯业务难监管
     中冶集团有意通过IPO募集资金 集团高层守口如瓶
     中央培训干部力度加大 高干培训走向国际名校
     中国计划用15年时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中广核岭澳核电站核燃料组件国产化获重大进展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4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012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