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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中国人寿保险营销员首获股票增值权
    发布时间:2006-07-17   来源网站:cecn   来源媒体:北京现代商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昨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为其100名营销员授予958800股股票增值权。金融高管获得公司股票增值权奖励已经不是新鲜事儿,但保险营销员能够得到公司的这种奖励在国内还是首例。
  中国人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介绍,股票增值权通常与无附带要求的股票期权同时使用。它的设计原理与股票期权近似,但差别在于:在行权时,经营者并不像认购期权形式下要购入股票,而是针对股票的升值部分要求兑现。国内现在有些人谈到的股票期权,实际上说的就是股票增值权。据了解,以股票增值权作为对员工的奖励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但在国内只是在一些大企业中实行,例如,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都有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事实上,自2005年7月1日起,中国人寿就已经开始对在职的高管授予股票增值权,包括董事长、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总经理,董秘、精算及法律负责人、省级主要负责人等高管。根据中国人寿2005年年报公布的信息,首批获得股票增值权的高管总共有68名,共407万股,占总股本的0.02%。据悉中国人寿的股票增值权授予不涉及任何新股发行,对公司股东并没有摊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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