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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版权保护边界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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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2
来源网站:sina 来源媒体:-中国计算机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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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已经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内容、权利限制、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以及免责条款、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这也犯法?你别搞笑了。”坐在电脑桌前,李有为(化名)正从校园ftp网站上下载电影。李有为是一名数学硕士研究生,在他眼里,从学校内网上下载资料根本不可能犯法。不过,在盛邦(中国)法律顾问有限公司首席律师于国富先生看来,这种行为是否犯法要依下载的内容而定。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内容、权利限制、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以及免责条款、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在《条例》第六条有规定:(三)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向少数教学、科研人员提供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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