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Korea
首页 调研公司 培训会议 行业情报 付费报告 免费报告 调研文库 求职招聘 邮 箱 论 坛

我的帐户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行业情报首页 | 汽车 | 通信 | 经济 | 家电 | 房地产 | 互联网

资讯专栏
 《3see手机行业竞争资讯
 《3see汽车行业竞争资讯》
 《3see彩电行业竞争资讯
 《3see SP 行业竞争资讯
 《3see管理周刊·经理修炼
 《3see管理周刊·企业变革



  3see首页 >> 资讯栏目 >> 经济

三部门联手整顿楼市 楼盘无预售条件禁展销
    发布时间:2006-07-11   来源网站:dayoo   来源媒体:中新网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
  具体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等预(销)售信息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严禁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对违规从事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处理。
阅读全文        网页快照  
  相关连接:
     中移动"严打"违规SP花样翻新 声讯业务难监管
     中冶集团有意通过IPO募集资金 集团高层守口如瓶
     中央培训干部力度加大 高干培训走向国际名校
     中国计划用15年时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中广核岭澳核电站核燃料组件国产化获重大进展

广告服务 - 法律条款 - 注册指南 - 关于我们 - 企业客户
Copyright © 1999-2004 3se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蓝宏智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10012号
TEL:86-10-85863259  客服:service@3see.com 
投稿:contribute@3se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