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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时达反驳诺基亚指控 承认借鉴并非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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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07
来源网站:CCID 来源媒体: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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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
过去一周,诺基亚和天时达的“外观侵权”官司在手机业内闹得沸沸扬扬。昨日,事件的当事人——天时达集团副总裁吴裕揭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其明确表示天时达的产品没有侵权,并称有信心最后赢得官司。显然,事情演进到如今的地步,最后的结论只能由法院来裁定。但是整个事件背后,有几个疑点值得思量。国产手机“拿来主义”盛行,这可谓有目共睹,但这种现象由来已久,为何诺基亚直到现在才“突然”发难呢?如果此次诺基亚起诉成功,会否在业内掀起一波洋品牌用法律武器反击国产手机“克隆”行为的高潮呢? 借鉴VS侵权:双方各执一端 “我们的A317外观设计的确借鉴了诺基亚7260,但还是有很多地方不一样,有很多外观设计都是独创的。”吴裕揭这样对记者解释。然而,在诺基亚的起诉书中,吴裕揭口中的“借鉴”则被明确定义为了“侵权”。诺基亚方面称,天时达的A317型号的手机未经诺基亚授权使用了其7260所拥有的3项外观专利(专利号分别为ZL200530004711.8、ZL200530004712.2、ZL200530004713.7),诺基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50万元。 到底这种“相似”是借鉴还是侵权呢?由于官司还在受理阶段,我们无法定论。但是根据记者咨询法律界人士获得的信息,两件产品在外观设计方面只要存在“六点以上的不同之处”,就很难构成侵权。吴裕揭称:“我们的产品至少有十五、六处外观设计和诺基亚的产品不同,这怎么能够说是侵权呢?”也正是因此,天时达对最后赢得官司颇具信心。 要想摆脱“专利大棒”必须创新 既然在是否侵权问题上还存在很大争议,为何诺基亚却要执意走上法庭呢?对此,赛迪顾问蒋利峰表示,国际品牌的目的在于防止外观设计被更多地抄袭,在中国市场上根据中国法律对自身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无可厚非。“如今国产手机外观抄袭成风,早晚会有一天被洋品牌告上法庭的。”摩托罗拉市场部的一位人士更是这样断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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