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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T封杀利好网络电视:广电与工信部对坐求同
-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3日 11:30
- 昨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独家获悉,为了强攻网络电视市场打造内容优势,长虹与TCL将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合资成立一家公司共享网络内容。
与此同时,行业也正为一条信息而亢奋着:在四个月后,广电总局与工信部终于坐到一起,沟通结果颇为乐观,网络电视或被松绑。
这一事件的背景是:广电总局对网络内容进行管制,网络电视内容涉及其中,并关闭了网民们“钟爱”的免费午餐BT。与此同时,工信部则要求加快出台数字电视标准,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彩电企业尤其是国产彩电集体猛推互联网电视,将“网络成电视标配”当做集体口号,喊得响亮。
历次技术变革证明,技术推动的产业升级不能绕过游戏规则改写的阵痛,也不可避免有新的商业模式涌现,网络电视使得彩电企业可以亦敌亦友,也使无心插柳的第三方找到了盈利点。
长虹牵手TCL合建网络平台
为解决网络电视的内容问题,长虹和TCL将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打造共享内容平台,“毕竟两家一起烧钱,总比一家独担的好”。有知情人士透露,双方投资的规模和经营一家网站的规模类似,前期都做好了烧钱准备。
2009年,具有互联网电视功能的彩电在国内彩电企业的技术研发实力、与互联网整合能力越来越强。
据中国电子商会数据,2009上半年,消费者对电视上网功能的关注度已达23%,而国产品牌成互联网电视推广主力军。目前,TCL、海信、长虹等彩电巨头相继推出互联网电视,而且都打造了自己的内容平台。
如长虹推出乐教系列,并斥资1.5亿元打造网络内容平台———乐教网站;海信推出的“蓝媒电视”与新浪网实施战略合作;海尔联合搜狐、迅雷,推出可在线下载高清影视大片的网络下载模卡电视;创维推出酷开电视,对应的酷开网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并与土豆网、P P -Stream、迅雷等网络内容运营商展开合作。清华同方近日也推出了Lim etvB86F,特别研发和安装了浏览器,在自由浏览普通网页的时候,更可以上优酷网、土豆网等视频网站观看视频。还可以上Q Q,聊MSN。
此次,TCL和长虹在分别宣布停产40英寸和32英寸以上非互联网液晶电视、将网络功能设为标准配置后,再度携手主攻内容。
内容瓶颈广电亦松绑
对家电企业来说,近日还有一个好消息,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司长肖华在2009(第五届)中国消费电子年会称,已与广电部门就互联网电视开了一个讨论会,并取得了积极反响。中国电子视像协会秘书长白为民对媒体透露,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工信部和广电部门的要求都已经了解,正在协调,将会出台一个文件。
大概四个月前,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这被业界解读为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的“封杀令”、“黄牌警告”。
事隔几日,工信部公开表态,将加快出台数字电视标准,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也特别提到与广电总局需精诚合作,力挺互联网电视。
四个月后,双方坐在一起,“取得了比较积极的反响”,彩电大佬提起的一颗心可以稍稍放下。
互联网电视问世以来就处于争议的漩涡之中,不可避免它将冲击到一些电视台和有线网络运营商的利益,内容、版权问题也一直是网络电视推广的紧箍,彩电企业目前反应积极,均称“等文件”,这层紧箍或有放松。
事实上,在工信部力挺、彩电大佬发力互联网电视的同时,作为节目内容主管部门的国家广电总局也正在对互联网视听节目进行一轮整治,其中就涉及与互联网电视厂商合作的视频网站。
日前,B T被广电总局封杀,这个也撩动了彩电企业的敏感神经,夏新就曾经推出过B T电视,买这些产品的消费者难免被波及。这个是否会对互联网电视产生影响?
长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盛刚强调,“在涉及到广电总局,包括相关部委政策的时候,首先我们想明确两点:第一,长虹是国有企业,对任何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规我们都是第一时间支持的。第二,我们目前包括接下来合作的都是业界知名企业,所以说BT封杀对互联网电视发展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郝亚斌认为,基于三网融合的趋势及消费者的需求,网络电视的发展是必然的趋势。而广电部门对内容提供商进行内容及版权方面的监管,并非不让发展互联网电视,而是为了规范行业以便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内容商、运营商和终端厂商应加强合作。
第三方的机遇?
行业专家陆刃波说,互联网电视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内容上仍处于发展初期,其发展模式涉及到压缩、解码、传输格式、功能需求协议、版权许可等多方技术支持保障,而这些技术的实现又需要压缩、解码、传输芯片技术提供商、内容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彩电企业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完成,互联网电视时代的来临,单纯的产品竞争模式将转化成为产业链完善度及运营模式等综合实力的竞争。
记者采访中亦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T C L与长虹合资公司的内容合作伙伴竟涉及到还在和T CL打官司的优朋普乐,不过这一合作还在商讨,没有最后签约。而且,国内六大彩电厂商都与其有所接触。
优朋普乐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独家获得好莱坞美国索尼影视娱乐公司、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美国派拉蒙影视公司、美国环球影视公司等4家全球最顶尖影视公司的合法授权。并和内地、香港多家公司成为合作伙伴。而且,除了影视内容,在过去三年还搭建了C D N内容分发平台。该人士告诉记者,公司本来是想做PC端,但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互联网电视发展迅速,公司无心插柳,发现非常适合电视终端,遂瞄上了彩电市场,目前已经有彩电企业与其签约合作。
有一彩电企业表示,的确在和优朋普乐接触,“相当于在彩电终端置入优朋普乐的平台,然后消费者可以观看其提供的内容,但是具体的合作方式还没有敲定。”
上述优朋普乐人士则表示,合作类似于外包,彩电企业将内容提供和推送等服务交给优朋普乐等第三方来做。
对此,家电专家刘步尘表示,网络电视必须要解决的就是网络资源使用的问题,优朋普乐与整机的合作是比较新的一种模式,而且这样的企业也许不止一家,优朋只因数场“官司”成名,但其出现也顺应产业发展的趋势。也有彩电企业告诉记者,随着网络内容管理的规范,消费者不得不习惯没有免费午餐的日子,更多地选择正版内容,如果上述类型企业运营规范,且消费者愿意买单,那么这块市场将获利甚丰。
网络电视立项公示已经结束
昨日,记者从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处获悉,工信部旗下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与国内九大彩电企业向前者递交的两份网络电视标准的立项公示已经结束。
为了规范行业发展,视像协会与中国数字家庭产业联盟、TCL、海信、海尔、创维、康佳、长虹、厦华、熊猫、上广电等国内9家主要彩电整机企业,以及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此前商议一起起草网络电视标准,涉及两项,名称分别为《网络电视机应用技术要求》及《网络电视机用户认证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并提交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进行立项公示,完成年限均为2011年。
视像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告诉记者,立项公示结束,接下来马上就将开始起草工作。
据悉,按程序,还有 一 个 正式批复的过程,如果不出意外,标准的起草制定就可以正式推进。“该标准有利于规范、引导我国互联网电视的发展,预计2010年出台”。
郝亚斌强调,这两项标准只是涉及网络电视的终端整机部分,不涉及内容标准。
“这个标准是很多企业一起来做的,作为公用的规范。对于消费者来讲,一方面选择网络电视有了依据,另一方面,共性的东西使得规模化成为可能,降低成本,也会拉低售价。”
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多媒体董事长林茂祥说,网络电视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能够在线点播,第二有自己的内容平台,第三能够接收电信运营商宽带、无线信号。
“长虹正全力推动标准的制定,国家和相关社会部门都在参与,会以更快的速度把这项标准推出来。还有我谈到上述三个条件,也将在标准中体现”。林茂祥表示,即使这样电视机也仅仅能做到互动地看,要实现从看电视到玩电视的第三次革命还需要网络,2010年,长虹将对网络电视实施差异化创新,从互动地“看”转移到互动地“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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