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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公立医院将通过网络购药品 药价或下调
- 来源:重庆晚报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0日 11:31
- 生意社11月20日讯
明年1月1日起重庆药价最高有望下降四成
新药品集中采购办法明年实施,全市公立医院必须通过网上平台完成采购
明年起,重庆市民将用上更加质优价廉的药品。市卫生局昨日通报说,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正式启动,将于12月完成,明年1月1日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将在统一的网上采购平台完成药品采购。
旧采购方式极不规范
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克佳介绍,此前运行的药品采购方式,存在着采购规则不完善、监管乏力、中介收费高、购销双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等问题,“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患者老是感觉药价太高。”
新药品集中采购将改变此前由中介、地区联合采购的做法,全市专门成立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网采购监管平台,实现“以政府主导、全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并通过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的形式组织供销,省掉中间环节,力争让患者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
药品采购实行全程监督
新药品集中采购方法规定,全市各医院和药品企业都将使用统一的采购平台,采购全过程都要通过网络运营来实现,禁止医疗机构自行采购,“服务中心将随时对药品采购过程进行网络监督,使采购工作全面公开。”
目前,我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已组建,药品集中采购网络采购监管平台(http://www.cqmtc.gov.cn)已构建,并在11月12日发布了药品集中采购公告,编写了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包括《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和《限价竞价药品采购目录》),建立了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对不能直接进行网上竞价的药品急性全封闭议价谈判,保证入围药品价格合理性),还发布了《2009年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细则》,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正式启动。
《限价竞价药品采购目录》由抗微生物类药物、循环系统类药物、消化系统类药物、抗肿瘤类药物及生物制品(治疗用)和所有中成药组成。通过网上限价、竞价、议价后形成入围药品,供医疗机构采购。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按国家有关要求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中介机构服务费将被扣除
按药品集中采购安排,我市将在今年12月前完成《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相关工作,明年1月1日起,全市各医疗机构开始采购,随后还将开展《限价竞价药品采购目录》相关工作。
“我们可以预见的是,此前中介机构收取的千分之三的交易服务费,将直接从药品价格中扣除。”刘克佳表示,新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后,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降低偏高的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据悉,我市近期将发布《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办法》,对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体外循环”(医院直接和药企完成供销关系)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保证药品采购招标公开、价格公开、采购公开和使用公开。
影响
A 药价最高可望下降四成
新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将直接导致药品价格下降。“除去15%的政策性顺加价,药品价格最高可能下降四成。”陪都药业总经理唐良平获悉此消息后,兴奋难掩。
他的兴奋来自两个方面。“包括企业自身更有主动权和患者能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唐良平介绍,此前的采购方式,让“区域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形成了利益联盟”,生产企业受制经营企业,配送价格高低都由经营企业“自己说了算”,新的采购方法将直接越过经营企业,生产企业可自由选择配送企业,在考虑合理配送利润的同时,药品价格势必会降低。
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患者手中,此前需经过药品经营企业、中介机构,随后通过医院、科室、医生等N个程序,中介机构收取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的交易手续费、3~10万元的保证金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加价,药品到患者手中时,价格已增加了15%以上,“估计普药为15%,新特药为35%~40%,特殊药品可能翻数倍。”唐良平说,药价之所以虚高,与此前的采购方法有极大关系。
“新的采购方法实施后,这些中间环节成本将全部转嫁在降低药品价格上,市民将直接受益。”唐良平认为,最高降低达四成的药品价格,将直接换来市民“医疗费用降低了”的感叹声。
B 市民明年可买182种廉价药
明年1月1日,全市公立医院将根据《不限价不竞价药品采购目录》进行药品采购。这些药品包括临床急救药品、廉价基础药、罕见病种用药及市场上不易采购的药品、国家定点生产的普通GMP药品。进入采购目录的药品包括162种化学药品和20种中成药,由药品生产企业按报价规则网上报价后,直接挂网供医疗机构采购。
“不限价不竞价药品是由国家定价的价格低廉药品,集中采购对其不限价不竞价,就是为了避免药品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益而让这些药品消失。”刘克佳介绍,对这些药品进行采购“保护”,目的是让市民能随时买到廉价药。
新老采购方式对比
政府主导
老采购方式:2000年前,全市各医院自行向药品经营企业采购。2005年前,全市各医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联合采购。2005年后,各地区按区域集中采购。
新采购方式:以市政府为主导,即由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承担药品集中采购服务工作。
改变:采购规则将更完善,监管更严密,最大程度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集中采购
老采购方式:以前有区域限制,大致分为主城区、渝西地区、涪陵地区、黔江地区和库区五个区域。各个地区组建一个平台组织辖区内医院进行集中采购。
新采购方式: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都通过同一网络平台进行采购。
改变:避免一个药品在不同地区价格不同,一个药品在不同医院价格不同。
网上采购
老采购方式:医院将需求信息提供给中介机构,由中介联系指定药企配送药品。
新采购方式:医院采购药品全部通过网络平台完成。
改变: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让药价暴露在“阳光”下。
投标
老采购方式:由药品批发企业向中介机构投标。
新采购方式: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向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投标。
改变:压缩中间流通环节,实现药企、患者和政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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