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业情报 > 互联网 > 正文
- "开心网"归属尚无定论 千万索赔引争议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09年10月29日 11:14
- 到底谁是真正的 “开心网”?这个问题现在只能交由法律来裁定。
昨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公司)状告千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千橡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辩论,法庭并未当庭作出判决,表示宣判日期另定
每个用户“贡献”0.64元
昨日,庭上控辩双方就是否商标侵权、控告主体是否一致等问题展开了辩论。
开心人公司首先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千橡公司停止使用“开心网”以及与“开心网”近似的名称作为网站名称,停止使用kaixin.com的域名,并要求千橡公开道歉,赔偿1000万元的经济损失。随后,开心人公司例举了包括了开心注册商标证在内的35份证据。
出席庭审的千橡公司代理人透露,此前开心网CEO程炳皓和千橡公司CEO陈一舟就“开心网”的归属问题进行过沟通,但是双方不欢而散。最终双方走向法律途径。
除了开心人公司就不正当竞争起诉千橡公司外,高达1000万元的赔偿也是案件的焦点之一。为了证明赔偿数额合情合理,开心人公司也首次对外披露了其广告收益。
数据显示,开心人公司截至2009年9月16日的广告收入为34483636元,注册用户数为53449925个。按照这一组数据计算,两个数据相除可以得到每个用户为开心网带来的广告收益为0.64元。
开心人公司表示,依据上述数据再乘以千橡开心的注册用户35062650,得到2200多万元,这也是开心人公司的损失,诉讼请求实际上远低于这个数字。
对于千橡公司一直辩称的诉讼主体有误一说,开心人公司表示:“被告的这种诉讼思路,实际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是想拖时间。”
千橡披露诉讼主体详情
千橡公司一开始就向法庭提交了终止案件诉讼的请求。并且一再辩称,目前被告开心网的运营主体是千橡网景,并非千橡公司。
就诉讼主体的问题,千橡公司给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样的解释:“实际上我们在6月1日接到的诉讼,但是我们在4月份已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将开心网的运营由千橡互联转向千橡网景。5月11日就得到了正式同意的回复。”
按照千橡公司给出的时间计算,千橡公司并不存在于诉讼期间转变运营主体的行为。
目前,为了方便管理旗下网站,千橡公司新成立千橡网景实际负责千橡旗下人人网、开心网的运营,财务等方面也相对独立。
对于1000万元的诉讼赔偿,千橡以计算方式没有法律依据为由提出异议。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法庭当场并没有作出判决,并表示将对案件进行评议,宣判日期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