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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上半年盈利12亿元 拟每10股派息5.80元
- 来源:上海证券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5日 11:43
- 光大证券今日发布了上市后的首份半年报,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2.1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5.80元。
半年报显示,今年1到6月,光大证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从绝对数看,光大证券上半年业绩在已披露半年报的60余家券商中排名第9位,在上市券商中位居第3名。截至6月末该公司净资本达到93.97亿元,较年初增长14%。上半年光大证券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同比增长20%。
从主营业务收入看,光大证券的各项业务占比发生了一定变化。上半年光大证券实现代理买卖证券净收入17.18亿元,经纪业务继续保持优势地位,但由于自营业务占比提升较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占比由去年同期的76%下降为66%。自营业务方面,光大证券抓住股市上涨的机会,逐步加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规模,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的比例,由年初的17% 增加至35%,自营业务也恢复盈利,上半年实现投资收益2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去年同期的-16%上升至9%。基金业务对营业收入的贡献有所减少,由去年同期的18%价降至9%。其中,光大证券持股67%的光大保德信基金,上半年净利润为1.06 亿元,持股比例25%的大成基金,上半年净利润2.12 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新股发行的停滞,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受到较大影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行业务已报证监会在审项目IPO10家,增发3家。随着新股发行机制改革后IPO的重启,以及创业板的开启,公司在证券承销业务方面有比较大的潜力。
公司有关人士表示,公司上市后,如何保持业务收入的稳定性,给予股东以合理的回报是公司董事会时刻关注的最核心的问题。公司将利用IPO发行后的资本实力,重点发展低风险的收费业务如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基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同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在风险可控、可测、可承受的前提下做好证券投资业务,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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