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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医改:未来三年418亿投入五大医药重点
- 来源:国家卫生部网站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12日 16:26
- 生意社8月12日讯 到2010年,职工、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80%和60% ,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将达到45%以上。
江苏医改明确了“时间表”,又确定了“线路图”:今后三年,全省各级财政将新增投入418亿元,主要用于医改五大重点项目。这是记者7月24日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医保“全覆盖”,让各类人群都“看得起病”
我省医改“重头节目”之一是:“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
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妥善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将160多万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到2011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均要稳定在95%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覆盖所有困难家庭,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三大主力人群大病报销比例均有提高。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医保报销上限和报销比例,2010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45%以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少得病”
我省将大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平地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目标是让群众“少得病”。
重点人群普建电子健康档案。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从今年起,重点推进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加强健康管理,力争到2011年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档案建档率在农村达到60%、城市达到90%,其他人群达到40%以上。
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今年起,全省新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35岁至59岁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等项目,并适时充实调整,更大范围地防控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标准提高。2009年、2011年,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别提高到不低于15元和20元。鼓励各地在省定项目基础上增加服务内容,提高人均经费标准。政府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改变公共卫生机构依赖服务收费维持运转的状况,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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