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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能源资源价格调整要把握力度和时机
-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4日 14:32
-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32分报道,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布《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上半年,我国水、电力、成品油等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发改委表示,推进能源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详细内容中国之声连线记者冯雅进行报道。
水价调整:多方统筹考虑 合理把握力度和时机
主持人:今年以来,国内有不少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有的已经召开听证会,准备调整水价。对于这种各地密集上调水价的行为,国家发改委的看法是什么?
记者:发改委表示,当前我国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存在征收标准偏低、征收范围偏窄等问题,不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从各地上调水价的实际情况来看,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有的是为了缓解供水企业生产经营亏损,有的则是为筹集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发改委认为,这些措施都是符合改革方向的,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
另外,为了确保水价改革稳妥实施,国家发改委与建设部最近还联合下发了有关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调整水价的过程中,要多方统筹考虑,合理把握力度和时机。
成品油价:适时调整并适度控制
主持人:今年年初,我国成品油税费改革之后,国内油价调整频率明显加快,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有的说我国的油价比美国高不合适,有的认为我国成品油价格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对此,国家发改委是什么看法?
记者:发改委表示,我国国情客观上要求成品油不能像美国一样实行低税负和低价格的政策,如果我国人均石油消费达到美国的水平,全世界的石油都难以满足我国石油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尽早引导石油合理消费,通过适当合理的价格,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保证国家能源安全。
发改委说,在目前的经营体制下,推进成品油价格改革工作也会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有关制度、办法也需要不断完善。但这是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只能用继续深化改革的办法去解决。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坚决执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并适度控制成品油价格。
电力: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办法
主持人:今年上半年,电价问题也引起了很高的关注,但是其中的矛盾似乎很复杂,发改委对电价改革是如何表态的?
记者:发改委表示,上半年,我国积极推进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等方面的价格改革,首先是完善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规范了风电价格管理。同时,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明确放开20%的售电市场,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工业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鼓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上半年,我国还对各地擅自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或用电企业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措施的进行了全面清理。
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研究制定大型并网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完善生物质发电价格机制;抓紧研究下发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指导办法,减少交叉补贴;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所长周大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既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
新闻背景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具体来说,水价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电价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由政府制定。
我国成品油价格现在实行的是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这是一项过渡性的措施,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形成以及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最终将由市场竞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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