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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公租房细则未出台 拟购现房租给最困难家庭
-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4日 11:14
- 昨天是《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生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因为具体操作细则正在紧张地制定中,除西城、崇文、石景山三区外,其他区县还没有开始接受申请。对此,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全市统一的申请表格将在本周内印制出,表格下发前,各区县可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登记。目前不排除由政府部门收购一批现房,让部分住房困难家庭率先租住。
西城崇文石景山已接受申请
按照市建委的规定,昨天是《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后的首个工作日,全市符合条件的居民都可以就近去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公租房,但昨天记者现场调查采访发现,只有西城、崇文、石景山三个区可接受已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三房”配售配租资格家庭的申请登记,其他区县并未如期接受申请。
昨天上午,记者先后来到丰台区右安门外社区居委会和宣武区广安门内街道办事处询问公租房申请情况。工作人员均表示,尚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现在并没有任何文件下发社区。“我们也是从媒体报道上得知公租房的政策开始实施了,但我们这儿还没有正式的消息,更别提配套措施了。”
退出公租房不影响买政策房
除了尚未开始受理公租房申请外,记者在右安门外社区居委会和广安门内街道办事处发现,尽管市民有关公租房申请的政策咨询不少,但真正打算申请的“三房”资格家庭并不多。根据“办法”,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资格的家庭无需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办法”同时规定,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住房、经适房或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这一规定也让很多家庭犯了难。“我们家都已经轮候了近一年,日后租住公租房,同时就失去了购买政策房的机会,太可惜了。”市民王先生的顾虑在住房困难家庭中颇具代表性。为此,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公租房与其他政策房的资格并不冲突:如果已获得政策房配售资格家庭在公租房租住期间,获得了其他政策房的选房机会,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退出公租房,由街道、区县进行资格复核后(无需“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继续购买政策房;二是放弃政策房配售资格,继续租住公租房。
年内不可能大批入住
“目前公租房还没有现成的房源,今年5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任务基本会以新建为主,因此让公租房申请者在年内大批入住并不现实,但不排除会收购一部分现房房源,让那些住房最困难的家庭在年内率先租住。”市建委有关负责人透露。
“本周内,全市各区县都会开始接受公租房申请。”市住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规范公租房的申请轮候工作,市住保办将在本周下发全市统一制式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轮候登记表格。此前区县可先接受相关政策和登记咨询,待表格下发后,再按统一表格填写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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