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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店监守自盗 员工落网
- 来源:温州日报 发布日期:2009年07月08日 17:20
- 身为营业员,利用工作之便,盗窃商店内化妆品20余件,价值3000余元。昨晚,“家贼”颜某被苍南警方刑拘。
6月30日下午,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接到事主陈某报案,称自己经营的化妆品商店内价值3000余元的名牌化妆品被盗。接报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令陈某大为吃惊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自己的女员工颜某。
原来,2008年底,20岁的颜某来到苍南县灵溪镇一化妆品店当营业员。期间,颜某发现老板经常为其他事而忙于奔波,店内管理松懈,于是便产生偷盗化妆品的想法。今年4月份的一天,颜某趁无人之机,将商店内的四瓶某名牌化妆品盗窃并带回家藏匿。初次就如此轻易得手,且无人察觉,尝到甜头到的颜某自以为手段高明,便一发不可收,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先后作案5起,盗窃得20余瓶高档化妆品,价值3000余元,直至案发落网。根据颜某的交代,民警从其住处的衣柜内查获了被盗的部分物品。
昨晚,犯罪嫌疑人颜某被已被苍南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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