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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式基金全额非担保结算业务指引发布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3日 10:39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22日发布《开放式基金全额非担保结算业务指引》,6月29日起实施,旨在配合实施开放式基金全额非担保结算业务。
指引规定,在全额非担保结算模式下,中证登对结算参与人同一日的应收和应付头寸不做轧差处理,对同一日不同业务类型、资金类型的应收(或应付)头寸不做合并处理。收到应付方的款项后,根据应付方的支付指令,向应收方支付相关款项。中证登提供多边净额结算和全额非担保结算两种资金结算模式,结算参与人可选择其一作为其适用的资金结算模式。对结算参与人的初始资金结算模式默认为多边净额结算。结算参与人可向中证登申请办理变更资金结算模式。
该指引适用于通过该公司开放式基金结算备付金账户交收的所有开放式基金业务。通过证券结算备付金账户交收的,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认购和权益分派业务不适用,继续沿用原有的资金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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