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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潜规则:先建后批
- 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22日 12:17
-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华能、华电在金沙江的两个水电开发项目被环保部叫停后,前天,华能、华电皆表示将按环保部要求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对此,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表示,此次被叫停的鲁地拉、龙开口水电项目,早在2007年就拿到了有关部门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只不过,这张“路条”被电力企业解读为建设电力项目的通行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拿到“路条”便开建,已成为电力行业项目建设的“潜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开建的火电项目,目前有上百个。
潜规则是怎么产生的?
业内人士介绍,这一“潜规则”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
在亚洲金融风暴期间,中央政府曾严格控制各种电力项目的审批建设。但是,接下来的经济复苏使全国陷入严重的缺电状态。此时,个别省份私自进行了电力建设,使其电力供应在当时未出现大的缺口。一些业内人士就此认为,缺电省份私自搞电力建设被默认为许可。
2004年,国家发改委发文,把以前的电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为核准制度。这更使一些人认为,在特殊情况下,先开工再申请核准也是可以的,长期以来,就形成了这样的“潜规则”。
据介绍,最近几年,我国电力项目特别是一些火电项目先开工再核准的现象非常严重。
张博庭称,此次被叫停的鲁地拉、龙开口水电项目,已按有关项目环评的法律要求开展了必要的环评,环评的结果经过了环保部环境评价中心的审查,不过,两项目在没有得到环保部的最后审批之前便开始了截流。
电力和环保难“握手”
其实,在叫停金沙江两项目的同时,环保部新闻发言人也强调了水电的重要地位。
这位新闻发言人表示,水电在我国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规能源中,水能资源仅次于煤炭。西南地区集中了中国75%以上的水能资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但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杜绝大小公司“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现象。
张博庭认为,如果被叫停的这两个水电站推迟一年发电,就相当于多燃烧900万吨左右的煤炭,产生的电能超过我国目前全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总和。
尽管如此,水电发展和环保问题的矛盾,一直被争论不休。水电开发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变,一直被不少环保组织所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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