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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各签各的合同 专家质疑:价格过低煤企难赚钱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18日 11:51
- “300万吨只是个小数目,量很小。即使不赚钱也不会造成损失。”有分析人士认为,此价格正是市场供需关系的最好诠释。
据媒体报道,韩国公用事业企业已经与三家中国煤炭生产商就2009年电煤价格达成合约,价格为每吨78.50美元,较上年同期降价逾45%。
煤企巨头表示不知情
此次谈判结果是,韩国五家电力公司向中国神华(601088,SH),中煤能源(601898,SH)和大同煤矿集团购买总计为300万吨电煤。
根据媒体报道,这5家公司决定从6月开始向中方采购发电燃料——动力煤。据悉,韩方公司打算通过共同采购方式提高谈判议价能力,从达到低价购入的目的。而此前发电公司一直都单独采购燃料。
记者了解到,韩国南东、东西、西部、南部和中部发电5家公司均为韩国电力公司子公司。据相关报道,这5家公司已于5月共同致信多家中国公司,主动发起谈判,拉开了2009年中韩长协煤谈判的序幕。
据悉,谈判确定的每吨78.50美元的总体价格水平是基于热能效率为每公斤5,800千卡的煤得出的。
17日,记者分别致电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公司对上述谈判事情进行求证。
中煤能源公司董秘周董洲表示,谈判结果如何他并不清楚;而中煤能源投资者关系部有关人士以及大同煤矿集团新闻科王科科长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几家公司对此消息也均未否认。
目前我国仅有四家企业拥有煤炭出口权——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五矿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口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出口则是通过中煤集团这个渠道。
价格过低不赚钱
据悉,每吨78.50美元,尽管较上年同期降价逾45%,但与中国方面的要价一致。有业内人士表示,从中国神华与国内电企达成的协议价540元/吨来看,中国煤企与韩国电企达成的这个价格也是可以理解的。同时,各方的质疑声也很多。
“这个价格低了,根本赚不到钱。”听闻此消息,多次参与国际煤价谈判的专家北京长贸咨询公司经理黄腾有点难以置信。
黄腾表示,此长协价有点过低。出口到韩国的动力煤一般为5800大卡以上,这种煤的国内的价格在86美元/吨,如果按照长协价是78.5美元/吨算,以昨日人民币对美元6.83汇率计算,78.5美元/吨约折合为人民币534元/吨,再扣除10%的出口税,中国煤企可能会有赔本风险,赚钱更无从谈起。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秦皇岛港6000大卡动力煤价格在640至660元/吨,5800大卡动力煤价格在630至650元/吨,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在590至620元/吨,以上均为平仓价。
低价为保出口市场
“300万吨只是个小数目,量很小。即使不赚钱也不会造成损失。”有分析人士认为,此价格正是市场供需关系的最好诠释。
“去年国际煤炭市场为卖方市场,而今年绝对是买方市场。”一位业内分析师表示。
分析师称,之所以与往年有很大区别,是由于以往国内煤炭企业出口数额并不多,加之今年国内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出口对于国内企业来说就是为了保住出口市场的存在。
据了解,去年我国煤炭产量在27亿吨左右,出口仅为5000万吨,不到总量的2%,而日韩国市场占近80%的份额。
价格的回暖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内企业对国内市场加倍重视,对出口也就更加忽略。据中煤能源近期公布的销售数据显示,公司1~5月份原煤产量为4203万吨,国内市场销售3039万吨,与去年同期持平,而出口仅为48万吨,同比减少80%以上。
涨4%还是涨10%?煤电谈判“纠结”煤价涨幅
每经记者 周晓芳 发自北京
2009年即将过半,煤电双方挂账资金数亿元的资金让煤电双方签约的心情更加迫切。种种迹象表明,煤电谈判进入破冰阶段,但是煤、电央企对于煤电价格涨幅仍未达成统一。
一方面,电力企业坚持在去年合同煤价基础上上涨4%;另一方面,中国神华称已签订价格涨幅高达10%以上的电煤合同。
企业各签各的电煤合同
端午节前,兖州煤业(600188,SH)等山东煤矿企业与五大电力集团及鲁能集团等电力公司签订了省内重点合同煤炭协议,价格是在去年年初重点合同电煤460元/吨的基础上上涨4%。
6月初,兖州煤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签订了2009年度重点电煤销售合同429万吨,平均含税基准价同比增加17.83元/吨或4.0%。随后,五大电力集团与贵州省煤企也签订了重点电煤销售合同,价格为在去年重点合同煤价的基础上上涨4%。
据中国神华(601088,SH)财报显示,截至2009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已经完成签订本年度国内长约销售合同的目标,以港口下水5500大卡电煤国内长约销售合同为例,2009年合同价格上涨到540元/吨(含增值税),较去年重点合同煤价458元/吨上涨82元/吨,涨幅超过了10%。
另一方面,五大电力集团高层声称,与山东、贵州的签约应有示范效应,4%的上涨幅度合情合理,但是神华所签协议为与中间商和电厂签订,不符合五大电力集团由总部签订重点合同煤生效的原则。
“与地方电厂的签约没有加盖集团印单,应视为无效。”相关人士这样表示。
数百亿元挂账催逼合同
据介绍,由于在去年的“2009年全国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上煤电双方一单未签,为保证双方的生产,从今年初截至目前,煤电双方对于部分2009年重点电煤的购销按照2008年重点电煤价格预付货款,但由于五大发电集团和煤炭企业始终未能就价格达成协议,这部分重点电煤一直没有进行结算。
据五大发电集团中一家电力集团公司负责人透露,目前累积资金挂账已高达数百亿元;同时,由于资金一直挂账,业绩无法估算,因此目前电力公司盈利仍为估算。
尽管煤、电央企对电煤价格涨幅仍存分歧,但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是,挂账的问题必须要早日解决。煤、电双方要完成煤电合同签约的心情同样迫切。分析师称,山东和贵州省煤企的签约正是印证了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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