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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56家医院将公示药价 不公示病人可拒付药费
- 来源:湖南在线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5日 14:24
- 生意社6月5日讯 天气越来越热了,担心在外面工作的家人会中暑,家住兴汉门的冯奶奶打算到医院买些藿香正气口服液。冯奶奶盯着医院里的电子屏幕看了半天药品的价格,“我本来就视力不好,这个电子屏幕上的价格一直在滚动,我想看的没看得到,不想看的又在不停地动。”冯奶奶显得有些无奈。
从8月1日起,冯奶奶不会再遇到这种情况了。今天,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南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凡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通过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和向患者另外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均须向社会公示。届时,市民可以在《价格在线》网站上免费查询到公示的药品和医疗材料价格。
公示价格, 让群众看得明白
近年来,虽然各医疗机构、各零售药店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利用标签价、公告栏、公示窗口、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滚动屏等形式公示了部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但是医药价格成千上万,规格、剂型复杂,许多群众对于医院公示的药品价格,既看不清,又看不懂,更无法和其他医院的价格进行对比。
按照新的规定,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价格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其中,药品必须公示生产企业名称、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进入医保目录药品的医保编号、最高零售价格、医疗机构实际进价、实际销售价格。
医用材料则须公示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价单位、性能组成、医疗机构实际销售价格、对应的医疗价格项目编码。在《价格在线》上公示价格后,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查找到所需信息,满足对药价透明的需求。
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公开、公示医药价格,也是我省价格主管部门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为加强医药价格的监管,抑制医药费的不合理上涨实施的一项全新的管理制度。
56家医院网上公示,免费查询
从今年8月1日起,全省共执行一类价格的38家医院和省直管的18家医院将执行《湖南省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公示规定》,其价格须在《价格在线》网站公示。其他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方式由各市州物价局按照省局的规定自行确定。
没有按照省物价局规定公示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的,消费者有权拒绝付费,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价格主管部门在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后,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省物价局在《价格在线》网站上对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实行免费公示、免费查询。同时,物价局还将统一公式的内容、表格,以方便社会各界对照、查询。
该规定还强调,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价格经省物价局审核后,再对外公示。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和医用材料价格,所公示的价格和内容,由生产、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对其真实性负责。
A 执行一类价格类别的非营利性医院(38家)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63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一医院、衡阳市中心医院、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169医院、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娄底市中心医院、邵阳市中心医院、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湘潭市中心医院、益阳市中心医院、永州市人民医院、岳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岳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株洲市一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原株洲市中医院)、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B 中央、省直在长单位的非营利性医院(18家)
省财贸医院、湖南省水利水电医院、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工医院、湖南航天医院、省军区门诊部、湖南大学医院、湖南师范大学医院、湖南省交通职工医院、长沙理工大学医院、省监狱管理局112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计划生育研究所专科医院门诊部、省荣军医院、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医院、湖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省政府机关医院、省委机关医院
“医药价格公示是由它的客观特性所决定的。”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接受记者采访时向记者解释实行价格公示的原因。
郭志球认为,医疗服务是公益性的公共产品,每一个人都关心,因而需要公示;在很大程度上,对消费者而言,医疗消费又属于被动消费,消费者没有选择的空间、时间和对象;现在的医患价格信息也不对称,看什么病多少钱,吃什么药多少钱?价格差别大,双方信息极不对称,这需要政府公示其价格,缓解矛盾。
老百姓能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花多少钱,买多少服务,吃什么样的药,吃多少钱的药,这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用药的一项基本的价格诉求,也是一项基本的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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