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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东飞:网下发力应对“网上群体性事件”
-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2日 10:16
-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日前在沪苏渝皖等多个省市采访时发现,群体性事件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中,在网络上同样发生。而其中的一些负面“网上群体性事件”,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损害百万群众心中的党政机关形象。多位受访专家建议,应提高干部对“两个舆论场”的敏感度,认真回应多形式的群众诉求。
按照该刊的定义,所谓“网上群体性事件”应该是指以“一呼百万应”为特征的网络舆论热点,一方面参与其中的网民甚众,一方面倾向性和诉求比较一致。“网上群体性事件”有的与现实群体性事件有关,比如三亚出租车罢运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有的“群体性”只是一种网络表现,与现实中的人群聚集等无关,比如“官员出国旅游清单”事件、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此外,“网上群体性事件”可以是广受批评的负面事件,也可以基于备受好评的正面新闻,后者如汶川特大地震中网民对救援人员的好评、中国向索马里海域派出护航舰队等。
“网上群体性事件”与现实群体性事件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通过点击率表达关切,通过跟帖发言表明观点和意见,它反映了诉求却不会像后者一样有酿成现实冲突的危险。但是,“网上群体性事件”和现实群体性事件一样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网上群体性事件”有时就是现实群体性事件在网络上的存在形式,注重应对“网上群体性事件”对于促成现实群体性事件的平息和解决会起到促进作用。有时候并没有现实群体性事件发生,但“网上群体性事件”表达了一种强烈的诉求,应当被看作一种明确的信号。此时引起重视采取措施犹如治初病或治未病,可以起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相反,对“网上群体性事件”置若罔闻或是敷衍塞责则很有可能使苗头酿成灾祸,使群体性事件从虚拟恶化为现实。
“网上群体性事件”发生于网络之上,但是应对“网上群体性事件”更需要从网下的现实层面发力。虚拟的网络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其间的动静行止均是现实世界的投影。每一起“网上群体性事件”都必然能够从现实社会中找到触发点和源头,纯粹虚拟的“网上群体性事件”并不存在。以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为例,网上沸沸扬扬的举报和声讨并非无风起浪,而是以周久耕涉嫌违法违纪的事实为基础。网上的“群体性事件”是表,网下的现实世界是里,应对“网上群体性事件”要标本兼治就必须将着力点放在网下。随着相关部门对周久耕违纪问题的查处,关于最牛局长的“网上群体性事件”迅即归于平静。类似的公费旅游事件、“躲猫猫”事件等,无不是以现实层面的处置为网上事件画上句号的。
对于“网上群体性事件”的回应必然包含了解释、疏导等技术性环节,但最根本的回应还是公开现实层面的有与无、是与非,以及基于客观事实的依法处理结果。有人说,面对问题的策略,要么是解决问题,要么是消除问题感。回避现实的应对相当于消除问题感,犹如治疗箭伤时剪去箭杆,这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思路。与周久耕事件和公款旅游清单事件同时出现的,还有不同版本的县委书记名表事件以及官太太出国游事件,但是随着有关方面对调查结果的公开,不存在事实依据的话题很难继续酝酿成更大的“网上群体性事件”。
根源于现实,表现于网络,最终解决于现实,这是所谓“网上群体性事件”必经的步骤。没有现实世界中的问题,一般很难形成“网上群体性事件”,而离开现实层面的处置则很难实现对“网上群体性事件”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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