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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形势述评:积极应对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9日 11:49
- 中新网5月19日电 中国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商务形势述评文章《积极应对当前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文章称,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
积极应对当前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
一、当前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
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已冲击实体经济,影响日益加深,由于各国内部需求疲软,国际市场萎缩,各国企业都面临争夺国际、国内市场的双重压力。为扶持和保护国内产业、防范国际市场萎缩导致的贸易转移,许多国家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这些贸易保护措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滥用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是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二是使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有的国家提高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措施,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等,还有的国家在刺激本国经济方案中提出了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3月26日,WTO出台的第二份《金融和经济危机及与贸易有关的进展报告》列举了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各成员采取的211项措施,涉及G20成员中的18个。报告对目前各国应对经济衰退的临时性措施,最终演变成保护本国落后产业的贸易保护主义表示了担忧。
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今年1-4月,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两反两保”调查38起,案件数同比上升26.7%,其中反倾销24起,反补贴2起,保障措施7起,特保5起。尤其是4月份,美国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启动特保调查、对油井管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两起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引起中国政府及产业界的高度关注。
二、积极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案件
面对日益抬头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不断增多的贸易摩擦案件,商务部一方面旗帜鲜明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同时把维护我国企业正当利益放在首位,努力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全方位开展应对工作。近一段时间以来,陆续取得了明显成效:经成功应对,近期欧盟终止了对我镀锌板和不锈钢冷轧薄板两起钢铁反倾销调查;通过交涉磋商,印度终止了对我尼龙帘子布特保调查;妥善处理了土耳其特保案;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取得突破,近期三氯蔗糖案和电池337调查美国内司法诉讼案获得全胜。
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发挥“四体联动”机制作用,积极组织商协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经贸环境。
(一)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措施将使金融危机下本已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加困难,各国应以史为鉴,兑现承诺,通过合作和磋商解决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贸易摩擦预警监控机制。密切跟踪国外贸易保护主义发展趋势,以及我主要贸易伙伴贸易政策及措施的调整和变化最新动向,及时收集贸易保护案例,分析研判给我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和商协会进行通报。加强预警信息通报和出口风险发布,让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贸易摩擦动向。
(三)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加强政府间的双边对话和沟通,要求有关国家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保护措施,对某些成员违反世贸规则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或采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的做法,在必要时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四)提高企业应对摩擦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宣传培训、法律咨询,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
三、企业和行业组织应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做好贸易摩擦的应对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的作用。企业要深入了解WTO规则和贸易救济调查的相关知识;高度重视贸易摩擦的影响,在遭遇贸易摩擦案件时要敢于应对,善于应对,特别是在应诉时要注意团结作战一致对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主动抵制低价竞销等扰乱出口经营秩序的行为;树立起风险防范意识和加强进口预警机制。
商协会是“四体联动”应对机制的重要一环。商会、协会可注意加强与国外业界的对话与协商,了解国外产业界的关注,寻求共同利益,通过业界间的合作化解贸易摩擦。积极组织企业和代表企业应诉,以实际利益为出发点,务实应对贸易摩擦。密切与政府、企业之间的联系,关注政府发布的贸易摩擦动态等信息,健全信息化管理体制,让会员企业及时了解最新贸易摩擦动向,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利益。
商务部将不断改进服务,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做好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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