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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商务委鼓励超市创建京城网上零售品牌
-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2日 10:04
- 昨日,市商务委下发通知,鼓励百货店、超市、批发市场等商业企业建立网上商城,在实体店经营基础上,增加经营品种,并提倡建立虚拟特色商业街。针对网上购物存在的售后服务缺失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市商务委强调要进行相应规范。
现有网上商城多为“摆设”
根据市商务委发布的《关于促进网上零售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有信息化管理基础的大型百货店、专卖店、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企业,政府鼓励再开展网上零售业务,建立网上商城,在实体店经营基础上,增加经营品种。鼓励成熟的零售网站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开展网上专业店服务,为网上零售业务发展提供平台支持。
现在物美、京客隆、国美、苏宁等大型零售企业已经开通了网上商城,但多数仍是“摆设”。以超市的网上商城为例,不仅商品数量多局限在休闲食品、简单百货用品,而且购物金额达到200元才起送,送货范围也限制在门店周边两公里以内。诸多的条件限制,使光顾网上商城的顾客比较少。
据第三方调研机构艾瑞咨询监测研究显示,2008年我国网购交易额接近1300亿元,较2007年增长达130%左右;而淘宝网全年交易额为999.6亿元,成为我国最大的综合卖场,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金融危机袭来,各行各业或多或少受到一定影响,但网络销售却一路高歌。快速增长的网络消费市场成为零售业中无法忽视的一部分。
支持构建虚拟特色商业街
为避免网店沦为实体店“附属品”,《意见》鼓励商业企业在实体店网站上开办精品店、特色店,借助互联网延伸零售服务,提供精品和特色商品,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和多样性消费需求。鼓励零售、批发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手段依法引进国外消费品、引进全国各地特色商品,繁荣消费市场。
政府部门鼓励现有各类网上零售商店,整合资源,构筑虚拟特色商业街,创造京城网上零售品牌。
针对当前网购中存在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实物与网点信息不对称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意见》中提出,将规范网上促销行为,开展网上促销活动时要公示促销方式、规则、期限、商品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促销内容。在网上折价促销、网上点击抽奖、网上联合促销等活动中,商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扶持中小企业开网店
政府部门将加强对中小商业企业在电子商务应用中的技术支持和培训,增强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市场拓展能力和经营能力。
此外,《意见》还指出,将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经营效率,支持老字号、再生资源、郊区连锁等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开展网上零售业务和社区便民服务。
但是,中小商贸企业的信息化水平难与大型零售企业相比,传统电子商务水平多停留在B2C,只有像淘宝、京东商城等专业的网站在B2B以及B2C领域占有优势。据记者实地了解到的情况,京郊连锁网点多数门店没有计算机,实现电子商务还存在实际的资金和技术困难。
除了上述几方面外,《意见》建议通过第三方的形式,解决电子商务中的物流配送、线上线下多种支付手段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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