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业情报 > 金融 > 正文
- 辽宁首期地方债今招标 4月1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
- 来源:沈阳晚报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3日 15:07
- 今日,2009辽宁省政府债券(一期)将进行招标。届时,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当期债券票面利率。辽宁地方债(一期)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4月1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16日发行结束,4月20日起上市交易。
据了解,本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每年4月14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12年4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财政部代为办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0.05%。
根据此前的安排,今年全国2000亿元的地方债中,辽宁分得66亿元份额,在一期发行30亿元之后,余下26亿元(不含大连10亿元)拟于7月份发行。
两期地方债券将用于国家扩大内需公益性项目配套以及地方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重大公益性项目,这将进一步增加辽宁省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有力促进公益性事业发展。其中用于中央投资辽宁地方项目配套7亿元,用于地方公益性项目50个,共49亿元。对于沈阳而言,将涉及全运会场馆建设等方面的投资项目。
据了解,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都可以购买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这就意味着,个人将无法像购买凭证式国债一样在银行柜台购买,而只能通过证券市场购买,投资者可通过已开户的股票或基金账户认购,形式就像买卖股票一样,只需确认是否已开通了债券买卖功能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