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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点评:格力电器高管“造富现象”
- 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4日 10:55
- 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
股权激励必需在法律模架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表示,格力电器高管薪酬显然已经过高,类似的高管薪酬被制定出炉,首先要看程序是否合理合法。
对于格力电器的股权激励造富高管,刘俊海教授认为,虽然股权激励在国际上多是利大于弊,但是在中国还处于起萌期,因而出现一些混乱。刘俊海认为,关于国企改革,应该是法律和法规先行,也就是制度先行,有了相关法规才允许国资背景企业搞股权激励。
但目前来看,中国许多国企的股权激励都是在地方政府默许下出台的,并没有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
如果实施了股权激励,高管以现金发放的工资应该占很小的比例,其它收入以股权激励的形式获得,但是也不能太多。对于格力电器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一年4000万元的收入,刘俊海表示太多了,已经超越中国国情。在现阶段,即使100多万元的收入已经不错了,购买力已经很强,几千万的收入则脱离现实。
刘教授表示,虽然国有企业名义上是国家一人所有,但实质上是13亿人民共同所有,国企管理层只是信托人。因此,在处理国有资产的股权时,应该充分重视投资者的权利。而国资委控股的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将高管的个人薪酬与公众利益相结合,实现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因此,刘教授认为应该透明立法、开门立法,制定一个刚性的、透明的股权激励制度,全民都能参加。现有的国有企业搞股权激励,只赢不赔。完善的股权激励制度中,风险与收益相匹配,高管经营好了有好的收入,但是经营不好就不该得到高收入。但是,格力电器实施股权激励,业绩指标都是格力集团自己定的,业内人士也质疑业绩指标是否太低。
刘俊海认为,最重要的是公司高管应该形成“谦卑的财富观”,与投资者利益共享,而不是捞一把就走人。
皮海洲:
国企没必要实行股权激励
对于朱江洪和董明珠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高收入,著名财经评论家皮海洲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企业就不应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
皮海洲认为国有企业已经给了高管很高的年薪,这些年薪已经比老百姓的钱多出很多倍,这还不包括高管的福利待遇,所以根本没必要再实行股权激励。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只有国务院才能审批国企大额股权激励
中央财经大学一位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谈到如果格力电器的股权激励方案没有通过珠海国资委审批,说明这个股权激励方案本身就是无效的。
这位教授强调,即使通过国资委审批,一个国资背景企业的上市公司资产以股权激励方式流向高管账上,如果数额较小也还说得过去,但如果数额较大应该由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共同审批,如果数额特别大就还需报国务院领导批准。
对于数额大小标准,中央财大这位教授认为,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在五年周期内个人最高不能超过10万股,十年周期内个人不能超过2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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