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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卡业法律监管落后 1.3亿张卡隐藏大风险
-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3日 13:46
- 截至2008年第三季度末,我国信用卡发行量已经超过1.3亿张,其中蕴含大风险。全国政协委员熊思东就此提起了《关于防范我国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的提案》。
熊思东称,银行在经营信用卡过程中存在风险:由于社会信用体系的严重滞后,银行难以对个人信用状况作出一个完整、准确的判断;目前银行间由于无序竞争、营销过度,发卡门槛一降再降,手续极为便捷,潜在风险巨大,最典型的就是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在校大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就能申请;监管部门对信用卡风险认识不足,疏于管理。
而除此之外,“目前规范信用卡的主要文件为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3月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与迅速发展的信用卡业务不相适应,在防范风险、监管和打击违法犯罪上无可操作性,对于非法套现等行为没有明确定义和衡量标准,对违法行为惩戒手段和力度略显不足。”
为此,熊思东建议:尽快修订《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制定一部消费信贷法;健全并完善个人信用机制;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规避风险;适当降低透支利率,鼓励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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