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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武汉零售药店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6日 17:12
- 2月11日,记者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去年武汉市零售药店数量首次出现负增长,总数比上年减少37家。
为防止因准入条件过低而使行业产生恶性竞争,武汉市曾出台规定:两个药店之间限距100米。同时,提高了零售药店的准入门槛,对药店从业人员的岗位能力、药店仓储面积、计算机配置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
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介绍,经过有关部门的整顿规范和市场竞争的自我调节,武汉市中心城区零售药店数量近年来已有所回落。
2008年12月1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规定:半径500米范围内,新开及原有药店数量不得超过3家。此外,开办零售药店还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之一:执业药师本人申请开店;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该企业已有零售药店(门店)全部通过GSP认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已有零售药店(门店)全部通过GSP认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转办成药店,符合医药分开有关政策的,可以准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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