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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实行出口新政 大宗原料药调控关口转移
- 来源:医药经济报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3日 17:11
- “商务部这一政策出得还真是有点突然。由于之前我们没办过类似的证件,所以感觉有点措手不及。”国内某青霉素工业盐出口企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该人士口中所称的“政策”,指的即是新年伊始出台的《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关卡突现
根据《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和《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根据该目录,从2009年1月1日起,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C、柠檬酸(2008年列入)三大原料药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据了解,此次被纳入管理的货物包括原料药在内共50种,均有以下类似特征:都是高污染的大规模生产品种,VC、青霉素、柠檬酸的产量均为万吨级;都是中国的强势品种,其产量在国际位居前列,具有定价权,如VC全球产量的80%在中国,柠檬酸全球份额是70%,青霉素工业盐全球份额更是高达90%;均主要面向出口,经历了长期而惨烈的价格战。
也正是长期的价格战,对中国的原料药产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创新不足的前提下,企业只能通过不断扩大产能,大打价格战来维持利润,作为高污染行业,中国企业将廉价的原料药出口到国外,但对中国的环境却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在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国际市场需求劲减,在这一时机选择加强对大宗原料药的出口控制,以避免新一轮的价格战,可谓恰逢其时。不过,上述业务人员告诉记者:“这也影响了我们1月份的出口,因为要慢慢了解出口许可证的办理过程,造成1月份要出口的产品暂时无法通关。”
动态控制
有分析人士认为,在上述背景下,商务部出台这一措施的意图不难猜测,那就是国家将逐步介入对这些品种的出口管理,以避免因为国内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出口创汇受损,由此减少我国企业“杀鸡取卵式”竞争所导致的贸易摩擦。
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正海也认为:“这意味着国家已开始改变大宗原料药出口市场的滞后控制为过程动态控制,为今后科学监控出口市场秩序提供依据。”
“我估计出台这样的一项制度,主要是为了应对印度和欧美等国家对我国VC、青霉素工业盐、头孢曲松等原料药的反倾销。”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侯传山告诉记者。
去年11月,旷日持久的VC反垄断诉讼终于有了新进展,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商务部就美方指控所谓的“中国四家维生素生产商合谋推高其出口产品价格”进行了辩护。因此,分析人士认为,商务部借介入VC反垄断诉讼案的契机,加强对产业的有形调控,此次政府又扩大了产业调控的范围,将青霉素工业盐和柠檬酸也纳入,体现出政府在出口产品尤其是“两高一资”产品的调控力度正在加强。
可以肯定的是,出口许可证制度体现着国家对原料药出口产能控制的力度日渐加大。但也有人士表示,该政策在短期内可能还无法获得最好的效果。中信证券分析师姚杰认为,由于中央政府并不直接干涉许可证的审批权,而是将其下放给地方政府,在没有其他配套政策出台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很可能出于地方保护的考虑,不会在许可证上设置较大障碍,短期内可能看不到这一政策的明显影响。未来一年,最大的挑战恐怕还是产能过剩与价格下降。
“未来一年我们的重点是,一方面需要积极应对各种贸易摩擦,争取出口市场稳定,同时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另一方面也需要调整产品结构质量,挖掘好内需增量市场,最大程度地消化出口受阻压力。”张正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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