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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正向纵深发展
-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06日 10:17
- 1月5日,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七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对19家网站进行点名批评为开端,拉开了2009年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序幕。目前,这一专项行动已进行一个月。即使在春节期间,整治力度也丝毫未减。媒体报道,截至1月28号,全国已经关闭违法违规网站1507家。1月29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第六次对存在色情和低俗内容的网站进行了曝光。这表明专项整治行动正有力地向纵深推进。
从1月6日起,受到点名批评的多数网站纷纷向社会和网友道歉,并立即对低俗等有害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清除,表示今后要让健康向上的内容占据主导地位,为广大网民提供良好的精神食粮。这说明专项整治行动已引起网络传播界思想上的震动和认识上的提高。
何谓“低俗内容”?有关管理部门做了以下明确界定:“包括宣扬血腥暴力、凶杀、恶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容易诱发青少年不良思想行为和干扰青少年正常学习生活的内容,包括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性部位、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污辱性的图片、音视频、动漫、文章等,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散布色情交易、不正当交友等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包括走光、偷拍、露点,以及利用网络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信息等;违背正确婚恋观和家庭伦理道德的内容,包括宣扬婚外情、一夜情、换妻等的信息。”
与前些年展开的对网络色情、淫秽专项打击行动相比,此次对网上低俗之风的整治,应该说对网络传播界的要求更高。因为前者直接触犯法律,业界有所警觉,而后者游走在法律边缘,业界则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甚至不少做法被业界视为理所当然,从而助长了低俗之风的盛行。
由于互联网是一个新的传播媒介,使得业界普遍存在以下三点错误认识:
一、互联网应该是最自由的,是不应受到任何约束的,网站是一个中性传播平台,它的价值就在于对任何信息和内容不加限制;
二、社区、论坛、贴吧等应用中的信息内容,是网民生成的;进入Web2.0阶段后,博客、播客、相册等应用,也是用户自主上传的,如果有不良低俗内容,网站不应承担责任;
三、搜索引擎网站更是强调技术的特殊性,称自己并不生产内容产品,如果出现不良低俗内容的集中展示和传播,那是技术使然,而非网站的过错。
这些托辞是站不住脚的。世间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与责任从来是统一体的两面;世间的一切技术都是人发明的,如果人不能控制技术,甚至让技术为恶,那是非常可悲的,人类也必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都是浅显的道理。
实际上,今天低俗内容在网上的泛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网站在运作上的放纵,这从对新闻及信息内容的选择及编辑处理上可以看出来,从对用户原创内容的选择与编辑处理上可以看出来,从对互动环节的管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也可以看出来,从管理部门通知删除不良低俗内容而不删除更可以看出来,而网站编辑的作为直接反映了网站高层重商业利益轻社会责任的办网方针。
网站,尤其是网络媒体,作为互联网上新闻、信息和内容产品的最重要传播平台,必须具有社会责任感。中国网络媒体仍是成长中的新媒体,需要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珍惜自己品牌,也要珍惜网络媒体界整体的声誉。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网站对有害低俗内容不仅是被动的删除,更重要的是要形成抵制的自觉,坚持“文明网站,绿色流量”的办网方针,为社会文明的进步发挥作用。
目前,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仍以凌厉的势头发展,涉及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除七部委加强对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搜索引擎网站、电信运营企业的检查清理工作外,已将整治手机传播淫秽色情纳入专项行动,同时还提出加快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专项行动的开展与长效机制的完善是相互推动的。近年来,已开展多次打击网上淫秽色情及各项犯罪的专项行动,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互联网发展迅速,各类新应用不断出现,为色情低俗内容的传播及其他网上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技术条件;二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网站出于对赢利的一味追求而罔顾社会责任;三是极少数人利用互联网贩售色情淫秽等内容,直接进行违法谋利活动,或放肆进行违背社会公德的传播活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就在于针对网上新的情况及时遏制有害信息蔓延的势头,但在每次集中整治的同时,也要为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提供思路、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广义的互联网管理机制,包括法规制定、行政监管、业界自律、公众举报、技术保障、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的媒介素养教育等多方面。中国在1994年接入互联网后不久,建立互联网管理机制的工作便开始了,2000年以后更是加快了建设、完善的步伐,其中包括学习、采纳国际上对互联网管理的一些通常做法。七部委在这次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中再次提出完善长效机制的话题,表明尚有管理不到位、各部门的管理有所脱节等情况。这里,不妨关注一个眼前的例子:2008年轰动一时的艳照门事件发生后,香港特区政府随即全面检讨原来主要针对印刷出版物的《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之不足,并展开首轮公众咨询(从2008年10月3日至2009年1月31日)。咨询文件涵盖“淫亵”及“不雅”定义、审裁制度、物品评级制度、新媒体规管、执法工作、刑罚以及宣传及公众教育等7个范畴,并建议通过修改法例或行政指引,清晰定义“淫亵”及“不雅”。
咨询文件特别建议,规管在互联网等新媒体发布淫亵及不雅资讯,加强现行与业界共同规管的机制,收紧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与用户的合约条文,防止用户发布淫亵或不雅资讯,以及推出标签分级制度。为期近四个月的首论公众咨询活动,内容、形式多样,实际上成为主题为“共享健康资讯”对公众,特别是对青少年的一次教育活动。
互联网管理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需要管理部门、网站、网民的共同努力,需要社会各界、学校、家庭的共同配合。中国网络传播界只要恪守社会责任和社会良心,革除自身弊病,就必定会为中国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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